《新婚姻法实施前购买的房产,离婚时如何分割?婚前全款未登记,婚后共同还贷如何维权?》
新婚姻法实施前的购房规则回顾 根据2016年3月1日实施的新《婚姻法》(现纳入《民法典》),对于婚前购房的认定存在重大变化,但在新法实施前(2016年3月1日前),我国婚姻法对婚前房产的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:
新婚姻法实施后的重大变化 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明确规定: "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 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 (二)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 (三)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的其他财产。"
这意味着:
典型争议案例解析 (案例1)张先生2015年购房,签订合同于婚前,首付50万(个人存款),剩余贷款由婚后夫妻共同偿还,离婚时房产估值300万,张先生主张个人财产,妻子要求分割:
(案例2)李女士2014年购房,签订合同于婚前,但房产登记在婚后丈夫名下,离婚时房产估值500万:
未登记房产的认定困境 实务中存在大量未登记房产,司法实践中采用"三看原则":
维权建议
最新司法动态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适用〈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:
对于新婚姻法实施前购买的房产,建议夫妻双方及时核查购房合同、贷款协议、房产登记时间等关键证据,对于存在争议的房产,建议通过专业律师进行婚前财产规划,或通过司法鉴定明确还贷比例,随着《民法典》的实施,婚前财产保护更加注重实质公平,而非单纯形式审查。
(全文约1800字,包含12个实务要点、5个典型案例、3部法律依据)
